2022年4月1日新交规76条_2021.6.1新交规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2022年4月1日新交规76条”的应用场景。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吧。

1.2022年4月1日新交规摩托车

2.成都4月1日起实施新交规,其中做出了哪些改变?

3.2022年4月1日超速新交规

4.新交规2022年4月1日开始实施

5.四月一号交通新规明细,2022年4月新交规扣分细则一览表

2022年4月1日新交规76条_2021.6.1新交规

2022年4月1日新交规摩托车

       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摩托车的使用率是很高的,相信大家都很关心2022年4月1日新交规中关于摩托车的规定,下面我们来详细谈一谈2022年摩托车新规定。

       1、对驾驶证考试内容及项目进行优化,对于持有摩托车驾驶证的人员,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优化考试程序,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人员,增驾其他小型汽车,也是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

       2、推行申请资料、档案的电子化,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体检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3、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款轻便摩托车驾驶证七十周岁的年龄上限,对于七十周岁以上的的人员,经过记忆力、反应力、判断力等能力测试合格的,并且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安全要求的,可以申请轻便摩托车驾驶证。

       4、进一步推进异地通办的服务,全国摩托车驾驶证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持居民身份证全国范围内的任何一个地方申领摩托车驾驶证,不用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这个政策每年将惠及三十万异地考取、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的群众。

       5、自新摩托车登记之日起六年之内免检,每两年到车管所申领检验合格证书即可。

成都4月1日起实施新交规,其中做出了哪些改变?

       2022年4月1日,公安部颁布实施了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其中对于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进行了调整,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9分、6分、3分、1分。详细的标准如下所示: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3、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4、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5、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7、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1、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4、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6、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7、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3、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4、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5、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6、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7、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8、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9、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10、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1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4、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5、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6、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7、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8、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9、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10、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12、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13、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14、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3、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6、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7、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8、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9、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七条 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9分、6分、3分、1分。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予以记分。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处罚前,应当在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告知该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并在处罚决定书上载明。

       第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二起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记分的,记分分值累积计算。机动车驾驶人可以一次性处理完毕同一辆机动车的多起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记分分值累积计算。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可以处理其驾驶的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累积记分满12分的,不得再处理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第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期限届满,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予以清除;累积记分虽未满12分,但有罚款逾期未缴纳的,该记分周期内尚未缴纳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第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相应记分应当变更或者撤销。

2022年4月1日超速新交规

       成都4月1日起实施新交规,其中做出了哪些改变?公安部新制修订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2年4月1日,将在成都市落地实施。不管交规如何变化,我们都要谨慎驾驶,平安出行。首先开车上路在对道路的熟悉程度上没有新手和老手之分,在这方面不必抱太大的心理负担。往往好多新手在路上经过一阵手忙脚乱得折腾过后就不记得路了,其实下来仔细想一想,开车上路就跟步行差别不大,你要步行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是怎么做的开车出去也是这么做的,唯一的区别就是灵活与方便性的存在而已。开车出去前还是要先做一个规划,你的线路要怎么走,至少有个大概的线路规划,中途要经过哪些地方,拐了几个弯、经过了哪些路口,路口都有哪些自己容易记住的信息,返程时就要反其道而行之,经过路口或拐弯时不要搞反了或搞错了。

       要进入自己不熟悉的区域时尽量使用手机导航,如果觉得导航不大可靠,还可以采用死办法,用笔和纸做一个简单的标记,以便回程时参考,还可以调出行车记录仪里面某个时段的视频来看一看。在区县时就容易多了,除了记住路标外,还可以多问问,俗话说得好嘴是江湖脚是路嘛呵呵。途中如果变错道或者是拐错弯(包括在高速上)必须按你现在指示的道路“错”下去,再想法回到原地重新开始,这一点很重要。另外路上不要慌尽量慢一点,特别是发现自己走错路的时候,不要违章,更不要出现安全方面的事故。如果去哪个地方,一定要提前规划好路线,做到胸有成竹,了然于心,这样就不会紧张。遇到问题才能冷静。

新交规2022年4月1日开始实施

       2022年4月1日新交规超速扣分细表:

       1、其他机动车类型在高速公路或者是城市快速路行驶过程中超出规定时速10%以下不会扣分,会处警告。要是超出规定时速10%到20%的时候也不会扣机动车分数。如果超出规定时速20%

       2、其他机动车类型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行驶过程中超速行驶20%到50%会扣机动车驾驶证分数3分。如果超速50%以上回扣驾驶分6分。

       3、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或者是城市快速路超出规定行驶的20%以下会扣机动车分数6分。如果超过20%以上会记满驾驶证分数12分。

       4、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行驶超出规定速度10%到20%的时候会扣驾驶分1分。如果超出20%到50%会扣机动车驾驶证分数6分。最后超出50%以上会记驾驶分数9分。到50%的时候会扣机动车分数6分。最后超出规定时速50%以上会扣机动车分数12分。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限速规定的,按下列最新超速罚款扣分标准:

       1、时速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给予警告;

       2、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3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500元罚款;

       3、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000元罚款;

       4、在限速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500元罚款;

       5、在限速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四月一号交通新规明细,2022年4月新交规扣分细则一览表

       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正式发布,新规将在2022年4月1日施行。据了解,压线从原来的扣3分变为扣1分;驾车接打手持电话从原来的扣2分变为扣3分;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从原来的扣3分变为不扣分。

在扣分方面有了进一步的优化,具体如下: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由原来的扣12分降低至扣9分。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则避让校车,由原来的扣6分降低至扣3分。

       三、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由原来的扣3分降低至扣1分。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由扣2分升为扣3分。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由扣2分升为扣3分。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扣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扣9分。

       2022年4月1交通新规实施以来新交规明细有哪些:在新交规的修改明细则中,其主要针对以前频繁出现一些不合理或者不完整的问题,进行了更加细化的修改。主要的就是在扣分上,2022年的记分交通违法共有50项,其中扣12分的有7项,扣9分7项,扣6分11项,扣3分15项、扣1分10项。具体扣分细则可点击2022年4月1日新交规细则,新交规扣分标准!(也可以查看新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下就是针对频发重点问题的新交规扣分一览表,大家仔细的了解一下重点问题扣分变更了哦:1。当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时扣9分。2。驾驶未悬挂机动车牌号或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牌号的机动车在道路行驶的扣9分。3。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扣3分。4。至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并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扣6分。5。驾驶机动车与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并穿插等候车辆的扣3分。6。驾驶机动车拨打电话、接听手机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扣3分。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扣9分。8。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用来牟取经济利益的扣12分。这些就是针对频发的重点为题的新交规扣分细则的一览表。因此,大家在行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呦。

       好了,关于“2022年4月1日新交规76条”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2022年4月1日新交规76条”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