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规定_机动车登记规定2023年5月1日实施
我很荣幸能够为大家解答关于机动车登记规定的问题。这个问题集合囊括了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各个方面,我将从多个角度给出答案,以期能够满足您的需求。
1.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2.《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的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3.车辆登记具体规定
4.初次申领机动车行驶证应向哪里登记
5.机动车登记规定包括
6.公安部上牌新规定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法律分析:办理注册登记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为:(一)查验岗审查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以下简称进口凭证);不属于免检的机动车,还应当审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制作机动车标准照片,并粘贴到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符合规定的,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签字;录入机动车信息。与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与《公告》数据比对。将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内部传递至登记审核岗。(二)登记审核岗审查《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来历证明、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符合规定的,录入登记信息,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制作机动车号牌(以下简称号牌)、机动车行驶证(以下简称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登记证书)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以下简称检验合格标志),交机动车所有人。(三)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整理资料,装订、归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的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修订版将于5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登记规定》修订版将于5月1日起实施,修改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共7章93条,此次修订共涉及78条,其中修改53条、新增25条。《机动车登记规定》修订版将于5月1日起实施。
《机动车登记规定》修订版将于5月1日起实施1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将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动车登记制度,推出更多便民利企新措施,进一步健全重点车辆安全准入机制,严密交通管理执法监督制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行5项便捷办理机动车登记新措施
此次修订固化公安部近年来已推出的交管改革措施,推进改革成果制度化、法治化,并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再推出5项便利机动车登记新措施。
一是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 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5月底前在10个城市试点开通国产小客车注册登记生产企业预查验,实行新车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
积极推行互联网登记服务新模式,实现网上售车、网上选号、网上登记,便利群众快捷上牌,助力汽车行业发展。在试点基础上,全国逐步推行。
二是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 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对于已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地方,仍需按当地政策执行。
三是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 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情形,群众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
四是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 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机动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五是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 与税务、银保监、交通运输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车购税、交强险、营运资质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强化“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源头监管
此次修订坚持防风险保安全,突出重点管理,突出隐患治理,进一步严格重点车辆准入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严格“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登记审查,对登记使用性质为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的,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联网核查运输资质,加强部门协同,严格规范管理。
严格嫌疑调查,对机动车登记发现车辆涉嫌非法生产、拼装、改装、被盗抢骗等嫌疑的,公安交管部门启动调查程序,严格追究违法违规责任。
健全交通管理执法监督制度机制
此次修订围绕巩固提升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全面从严治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升公安交管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对车辆管理所、登记服务站办理车辆登记查验、牌证发放等工作监督管理,对违规办理机动车登记、为不符合标准车辆上牌的,严格责任追究。
为保证《机动车登记规定》顺利实施,公安部加强组织部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组织修订配套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做好信息系统升级、硬件设施改造、制度流程调整、政策宣贯培训等实施准备,加强监督检查,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精准落地、严格实施、取得实效。
《机动车登记规定》修订版将于5月1日起实施2“新交规”已运行近一个月,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也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公安部公布信息显示,修改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共7章93条,此次修订共涉及78条,其中修改53条、新增25条。修订主要围绕深化机动车登记制度改革,新推出3项便利车辆登记新措施:一是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二是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三是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
来源:公安部官网
其中,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是指对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此前新车在上牌时需要到车管所对车辆进行“上线检测”,包括检查车辆的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码是否与机动车证书上的信息一致。而5月1日规定实施后,购买私家车在办理登记上牌的时候则无需进行车辆检验,加快了上牌效率。
值得一提的是,在现行规定中,车牌普遍是通过机器随机选择的,车主并没有太多自主权,不过自规定实施起,车主可根据自身需求、喜好自编车牌,只要自编车牌能够满足相应条件便可直接使用。
同时,对于拥有两辆在同一辖区车辆管理所登记机动车,且均属于同一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的车主,可根据自身需求对两车车牌进行互换,但上述操作一年时间内只能申请一次。
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规定中明确,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这意味着,规定实施后,无论是新车登记上牌还是二手车交易过户,申请人即便没有工作所在地的居住证,也能通过异地身份证申请登记上牌。而此前通过办理居住证回执或当地营业执照牟利的'“黄牛”,或因此受到较大程度的打击。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但需要注意的是,“一证通办”对于已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地方,仍需要按照当地的政策执行。
对于车辆改装登记信息变更等行为,规定也予以一定放宽。如为车辆加装行李架、货车加装尾板,或者残疾人为车辆加装辅助装置等,在现行的规定中需要到车辆注册登记地进行查验。而在5月1日规定实施后,上述需求可以跨省办理,在全国任意省份都能够办理车辆信息变更。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除上述3项便利车辆登记新措施外,公安部还推出两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一是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机动车转籍、驾驶人考试等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二是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税务、银保监、交通运输、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车购税、交强险、营运资质、体检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通过对机动车登记流程的优化,规定实施后,机动车登记流程,由原来的8个环节减少至3个,同时登记时限由5天缩短到2天,补领登记证书也由原来的15天缩短至1天。
同时,通过对服务窗口进行调整从而方便车主登记机动车办理业务,尽量推行方便快捷的网上预约受理办理机动车登记等业务,同时还将机动车的办理业务向下级单位延伸,比如可以在车辆销售单位或者交易市场进行机动车登记等。
“近年来公安部陆续推出‘全国通办、一证快办’等69项交管便民改革措施,窗口改革已惠及9亿多人次,互联网服务惠及32亿多人次,为群众和企业节省办事成本800多亿元。”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李江平在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
《机动车登记规定》修订版将于5月1日起实施3五一除了有小长假,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也将正式落地实施。
1、新车上牌免查验,可直接上牌
买过车的车主应该都知道,车辆上牌是个比较繁琐的事情,需要对新车进行查验,没有问题之后才能上牌,没有个一天时间还办不完。
一般来说新车在出厂前已经做了质量检查,不太会出现什么问题,所以新车上牌前的查验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就被取消,因为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实现了车辆信息共享,直接调用新车信息就完事了。
对于车主来说可以通过网上进行选号和登记,简化了上牌流程,排队等上牌的“盛况”将不复存在。
2、车牌互换
名下有多款车辆,如果想要更换车牌的话,在新规里规定只需满足三个条件:
1)两辆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2)两辆车属于同一号牌类型(比如:绿牌和蓝牌不能更换,蓝牌和蓝牌可以);
3)两辆车在同一辖区车辆管理所登记。
除了上述三个条件外,还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换车牌前应该先把违章处理完毕,还有一年只能变更一次,如果后悔了只能等下一年了。
3、异地变更机动车信息
改变了车身颜色想要变更车辆登记信息,目前只能到当地交管部门去办理,对于那些常年外地工作的人来说非常的不友好,不过5月1日后,异地变更机动车信息成为可能。
车主只需要提供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等材料就可以了,无需再回到机动车注册地的车管所进行办理,这也为异地的车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可以说非常的人性化。
4、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
摩托车其实一个很不错的代步工具,但是由于安全、规范性等方面的问题,现在只是很多发烧友的“个人爱好”,很多城市都有“禁摩令”,不过新规落地实施后,这种情况或许会有所改变。
在具备调节的摩托车销售企业推行带牌销售,购买保险、注册登记、缴纳税款都可一站式办理,不用再去车管所办理,为车主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同时能实现全国通检,异地也可进行年检。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消费者在使用机动车的过程中有了很多新的诉求,相应的规定与政策也随之进行了修订与改变,变得更接地气和人性化,总体思路还是为了方便广大车主。
车辆登记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九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十条? 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
第十二条? 税务部门、保险机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与机动车有关的税费缴纳、保险合同订立等事项。?
第十四条? 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安装行驶记录仪可以分步实施,实施步骤由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
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初次申领机动车行驶证应向哪里登记
车辆登记具体规定第十四条 车辆管理所实现与机动车制造厂新车出厂查验信息联网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具备条件的摩托车销售企业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方便机动车所有人购置车辆、投保保险、缴纳税款、注册登记一站式办理。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型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机动车登记规定包括
一、初次申领机动车行驶证应向哪里登记
1、初次申领机动车行驶证应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二、车辆行驶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1、车主持相关资料和证件到车辆购置税办公厅购买车辆购置附加税;
2、车主携带办理车辆购置附加税的相应手续和证件到车管所投递资料、审批挂牌;
3、办理完车辆保险后,在注册大厅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4、领取机动车领牌凭证并缴费;
5、缴费后便可以获得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公安部上牌新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业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警用车辆登记业务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理登记的场所公示。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机动车登记的有关规定,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第四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并建立数据库。不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登记的,登记无效。
计算机登记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登记软件全国统一。数据库能够完整、准确记录登记内容,记录办理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登记内容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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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机动车上牌规定: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个人提供身份证;外地人需提供暂住证;军官证或则居民户口薄;外国人提供居留证;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证书;使领馆或者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出具的证明;提供的这些证明和购车发票凭证完全一致,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
原始购车发票;或法院出具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仲裁裁决书》;或继承、赠予、协议抵偿债务的《公证书》;或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经拍卖购得的机动车;或通过拍卖的拍卖发票;或执法部门没收签发的《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三、机动车产品合格证:
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的《货物进口证明书》和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进口机动车还需通过上网核查,国产车要经过盗抢车辆核查,2011年1月1日之后生产的车子还要原厂带的照片和车架拓印号VIN。
四、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注册登记技术参数表》:
2003年1月1日以后出厂前的国产汽车不提供,车辆参数必须和实际检测结果完全一致,不一致的车辆不得上牌,检测合格后才办理保险和缴纳车购税。
五、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
车辆检测合格后到税务部门缴纳车购税,把附加税副页原件或税务部门开具的免税证明交车管部门留存。
六、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
提供该车新办理的保险单原件和复印件,车船税交税凭证。
七、机动车牌照许可证:
有些地方因为牌照限制,购车前还需提前办理牌照许可证或入城证后方可上牌。
八、机动车指标控制情况:
国有企业、政府部门购置车辆还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上牌。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一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二)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三)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二条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五)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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