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规2023年扣分新规定全文_交通新规2023年扣分新规定全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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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扣分新规定

2.交通法规新规定2023年最新全文

3.交通违章扣分新规定2022

4.2022年交通违章扣分新规定

5.新交规2023年4月1日扣分细则

6.超速罚款扣分2023最新规定

交通新规2023年扣分新规定全文_交通新规2023年扣分新规定全文解读

2022年扣分新规定

       一、2022年扣分新规定有哪些

       1、2022年扣分新规定如下: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20以上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5)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6)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二、驾照扣分处理需要的材料

       1、驾驶证扣分未满12分。驾驶员本人去处理违章,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到当地车管所去处理即可。代替驾驶员去处理违章,必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驾驶员的二代身份证、驾驶员的驾驶证和驾驶员的行驶证到当地车管所去处理即可;

       2、驾驶证扣分满12分。学习所需提交的资料。驾驶证原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交通法规新规定2023年最新全文

       2023年驾驶证扣分规定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等五种情况。

       2023年驾驶证扣分规定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等五种情况,12分有酒驾醉驾,以及超速,事故逃逸,6分有闯红灯,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3分有高速公路匝道超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2分有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红绿灯。1分有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驾照换新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机打体检表,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1寸白底免冠照片3张;

       4、非本市人员需要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工作居住证;

       5、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也可在车管所免费体检前往车管所。

       驾照的一般有效期为6年,在有效期6年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可换发10年有效期的驾照。但是驾照过期后,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驾照换新证,当事人需要拿以上资料到当地车辆管理所办理,首先排号,领取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填写完毕贴照片;按提示填表;在大厅等待叫号后到柜台办理,办理完毕到制证处交工本费;3个工作日后就可以领取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5种违规扣12分

       1、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在高速公路倒车、逆行这简单就是祸国殃民、害人害己、破坏社会稳定、破坏人民关系和睦最恶劣行径。

       2、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修改):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由原来扣6分改为扣12分。

       3、酒驾醉驾:酒驾除了扣分外,还并处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以下。醉驾则并处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驾照。

       4、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这里重点解释一下什么是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事故逃逸后,未造成人员重伤也未造成30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就不构成犯罪,反之,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或造成的财产损失达到30万以上就构成了犯罪。

       5、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修改):这里需要特别提醒一下,安装车牌号也有明确而且详细的标准。如果车牌安装不符合规范,也会处扣12分处罚。

       4种违规扣6分

       1、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驾驶证被暂扣后,一定不能再次驾驶。否则会再次扣6分,整个处罚就是重上加重了。

       2、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应急车道又叫生命通道,是当道路有事故发生,让救护车、清障车快速前往处理时预留的专用车道。

       3、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新增):这次的《驾照新规》增加了一条规定,校车拥有道路使用优先权,也就是说私家车要避让校车先行,否则扣6分。

       4、闯红灯(修改):闯红灯的处罚也更加严厉了,由以往的扣3分改为扣6分。

       9种违规扣3分

       1、经人行道未减速、停车、避让行人:我国的交规中是优先保护行人的,所以当你驶经人行横道、斑马线时,一定要减速避让行人,必要时刻也可以停下车等待行人通过。

       2、高速公路匝道超车:匝道本身就比较狭窄,强行超车极容易产生刮蹭事故。而且大部分匝道都伴随着大幅度过弯,加速超车时容易因为离心力而失控翻车。所以请各位谨记匝道不要超车,扣分事小,车祸事大啊。

       3、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禁止标线包括有**单、双实线;禁止转弯、直行、调头等,如果违反规定驾驶将面临扣3分的处罚。

       4、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国内的道路设计当中,右转车辆不受信号灯影响。如果刚好又有人行横道的话,就会看到行人与右转车互相抢道的混乱场面。为了避免事故纠纷,明令规定转弯车辆必须让行人先行。

       5、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因为国内驾驶室是设置在左边,左转车辆的右边会形成视角盲区。如果有右转车辆不避让的话,就会发生碰撞事故。

       6、不按规定道路行驶: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给予扣3分处罚。例如在快速车道慢速行驶。

       7、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不同程度的超速驾驶有不同程度的处罚,如果未超过限速的50%,只会扣3分。

       8、未给特殊车辆让行:在国外,当救护车、救火车的信号声响起时,道路上的车辆都会马上靠边停车让行。这是社会群众整体素质高的表现,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些车是去救命、救灾的。说不定就是去救的自家人灭自家的火。所以无论是否扣分处罚,大家在遇见救护车、救火车这些特殊车辆时,请及时避让。

       9、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超车时需要把车速提到较快,所以相对于正常驾驶危险度会更高。如果不按照规则而乱超车就极容易发生碰撞事故,而且因为车速较快,这类事故都很严重。

       5种违规扣2分

       1、不系安全带:驾驶员行车过程中不系安全带,会被扣2分。这个处罚条款的设置本身就是一个讽刺。安全带的作用是保护驾驶员生命安全,本来所有人都应该主动自觉系上。但是我们居然需要立法来强制、强迫大家去执行。所以再次强调,上车请系安全带,无论你是开车的还是坐车的。

       2、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红绿灯:这个行为一般多见于出租车、公交车上。例如明明它们是直行,却偏偏占着右转车道。私家车一般也就外地司机,不熟悉路况时会犯这错误。

       3、超载小于20%:如果车辆限定载人数是5人,却硬塞进了6个人,也就是超载了1。相对于限载人就刚好是20%,这种情况就要面临扣2分的处罚。

       4、开车打电话:如果开车不系安全带是赌命,那么开车打电话、发短信、刷微博就完全是不要命的行为了。《驾照新规》对接、拔电话作出了扣2分的处罚规定。

       5、堵车时乱插队、强占对向车道:堵车大家都讨厌吧?堵车时乱插队的车大家都讨厌吧?特别是那些从对向车道超车上来,然后强力插入的的车子。你恨不得自己就是交警,上去就给它甩张罚单。

       4种违规扣1分

       1、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车辆未张贴年检;

       3、车辆未张贴交强险标志;

       4、违反规定使用灯光和双闪。

交通违章扣分新规定2022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记分制度的管理、教育、引导功能,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第三条 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

第四条 记分达到满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第五条 在记分达到满分前,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减免部分记分。

第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互联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提供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及记分查询。

第二章 记分分值

第七条 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9分、6分、3分、1分。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七)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九)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第三章 记分执行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予以记分。

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处罚前,应当在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告知该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并在处罚决定书上载明。

第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二起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记分的,记分分值累积计算。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一次性处理完毕同一辆机动车的多起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记分分值累积计算。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可以处理其驾驶的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累积记分满12分的,不得再处理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第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期限届满,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予以清除;累积记分虽未满12分,但有罚款逾期未缴纳的,该记分周期内尚未缴纳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第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相应记分应当变更或者撤销。

第四章 满分处理

第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

第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三十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七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六十天。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三十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一百二十天。

第十九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包括现场学习、网络学习和自主学习。网络学习应当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进行。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现场学习、网络学习的天数累计不得少于五天,其中,现场学习的天数不得少于二天。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参加现场学习、网络学习的天数累计不得少于十天,其中,现场学习的天数不得少于五天。满分学习的剩余天数通过自主学习完成。

机动车驾驶人单日连续参加现场学习超过三小时或者参加网络学习时间累计超过三小时的,按照一天计入累计学习天数。同日既参加现场学习又参加网络学习的,学习天数不累积计算。

第二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地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在学习地参加考试。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可以预约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十日后预约重新考试。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二次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24分未满36分的,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预约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十日后预约重新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三次以上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36分的,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预约参加场地驾驶技能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十日后预约重新考试。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经满分学习、考试合格且罚款已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同时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在暂扣期限届满后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四条 满分学习、考试内容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确定。

第五章 记分减免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1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或者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参加满分教育记录的;

(二)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三)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

(五)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记录的。

第二十七条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三日内累计满三十分钟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1分。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满一小时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2分。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满一小时为一次,一次扣减1分。

第二十八条 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机动车驾驶证未被依法扣留或者收到满分教育通知书后三十日内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满分学习、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三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组织他人实施前两款行为之一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时在签注学习记录、满分学习考试中弄虚作假的,相应学习记录、考试成绩无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在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中弄虚作假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相应记分扣减记录,恢复相应记分,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签注学习记录、满分学习考试或者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

2022年交通违章扣分新规定

       一、2022扣分新规定:

       第1个大变化:驾驶证的扣分方法

       自2022年4月1日起,将实施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在新的管理办法当中,将会对驾照的扣分进行优化调整,同时还推出学法减分的方法等。

       1.推行学法减分措施:

       我们知道每个车主的驾照每一个积分周期共有12分,如果扣完后将要重新考试,自4月1日起,车主只需要带线,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考试合格,或者参加相关的道路安全公益活动等,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这相当于每个车主每个积分周期一共有18分。

       2.优化调整记分分值:

       实施新的积分管理办法后,对驾照的记分分值进行了优化调整,比如车主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未携带驾照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将不再扣分;

       出现准驾车型不符时,由原来的扣12分变为扣9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由原来的扣6分降为3分,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由原来的扣3分降为1分等等。

       第2个大变化:驾驶证的考试项目

       自2022年4月1日起将实施新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车主及驾驶证的考试项目将会发生变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C1、 C2、F驾照将取消年龄限制:考取驾照是有相应年龄限制,不过以后只要年满18周岁以.上的车主都可以考取C1、C2、F驾照,将不再有年龄限制,不过70岁以上的老年人需要通过3力测试,为老年人持有驾照提供了方便。

       2.C2驾照科目二取消坡道起步与定点停车的考试项目:在考取C2驾照时,以前科目二有5项考试项目,现在取消了其中的坡道起步与定点停车,以后只考取其他4个项目就可以了,大大的提高了C2驾照的考试通过率。

       3.同类驾照增驾时,不再考取科目一与科目四:以前增加新的驾照时需要考取4个科目,这样不但花费的费用更多,同时还需要大量的时间。

       4.自2022年4月1日起,C2驾照增驾C1驾照,F驾照增驾E或D驾照,E驾照增驾D驾照,持有A1、A3、B1、B2、C1、C2驾照的车主,想要增加能够驾驶轻型牵引挂车的C6驾照等,不用再考取科目一与科目四,只要成功通过科目二与科目三就可以了。

       5.多个城市C1照将实施“5+5”的考试政策:为了让车主能够适应各种不同的路况,有的城市将实施5+5的考试政策,以前C1照的科目二考试只考取5项内容,分别是倒车入库、侧方位停车、弯道行驶、直角转弯和爬坡起步;

       6.现在又增加了限宽门、窄路掉头、停车取卡、模拟雨雪天气、模拟隧道的5个项目的考试,能够保障车主在多种不同的路况下安全的行驶。

       第3个大变化:驾驶证的管理

       2022年4月1日起,对驾驶证的管理也有一些新的变化,这些变化更加人性化,其中包括以下几个项目:

       1.增驾的驾照将不再设置实习期:考取新的驾照后,需要设置- -年的实习期,在实习期内会有一些硬性的规定,比如需要在车辆上张贴实习标志、上高速或者高架路需要有- -些相关的规定。不过自2022年4月1日起,增驾的驾照将不得设置实习期,因为车主毕竟是老司机了,无需再设置实习期。

       2.可全国统一考试恢复驾照:我们知道,如果在期限内万一忘记换证,过了有效期需要重新。试,以前需要到驾照的申领地进行考试。

       3.2022年4月1日起,小型汽车的考试将实现全国统考,车主在任何城市可以申请恢复驾照的考试,为车主提供了大大的方便。

       4.驾驶证可申请长期驾照:以前驾照需要每隔6年进行更换,以后车主可以申请10年或长期驾照,一般新手期申领驾照有效期为6年,这时可以更换10年的驾照,如果在10年内每个记分周期没有达到12分,就可以换领长期驾照。

       只要没有在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驾照将无需进行更换。

       二、2022年消分新规定:

       1.一个记分周,一辆机动车最多可以使用三个驾驶证来处理消分;一个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只能处理三辆机动车的违法记录扣分。如果使用超过三个驾驶证,或者处理超过三辆机动车违法记录的,会被列入重点审查对象,并将暂停其消分处理业务。

       2.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且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第一次会被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屡教不改,或者组织、介绍他人的,会被处15天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能重↑获得驾驶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违法记录一次被扣12分的,不能分开处理,只能使用同一个驾驶证一次性处理完成。 因为这是一次的违法行为,并且是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处理完成后需要参加驾驶证的满分教育,并且完成科目一考试才可以清除记分,发还驾驶证。

       4.如果一个记分周期有两次以上累计扣分到12分的情况,参加满分教育、科目-考试完成后,还需要进行道路驾驶技能科目三的考试。

       5.交警的现场处罚和高清摄像头抓拍到正脸的违章,需要对驾驶人进行比对,出现代替他人接受处罚的,按以上的规定处罚。

       6.交管12123只能处理单条违法处罚金额不超过200元,且预计处理违法业务后的记分累计不能超过11分。否则需要到交警部]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第三条: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

       第四条:记分达到满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第五条:在记分达到满分前,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减免部分记分。

       第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互联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提供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及记分查询。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予以记分。

       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处罚前,应当在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告知该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并在处罚决定书上载明。

       第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二起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记分的,记分分值累积计算。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一次性处理完毕同一辆机动车的多起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记分分值累积计算。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可以处理其驾驶的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累积记分满12分的,不得再处理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第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期限届满,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予以清除;累积记分虽未满12分,但有罚款逾期未缴纳的,该记分周期内尚未缴纳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第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相应记分应当变更或者撤销。

       第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

       第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三十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七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六十天。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三十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一百二十天。

新交规2023年4月1日扣分细则

       2022年的新法规规定了以下违规类型:

       1.副驾驶不扣安全带,扣1分,罚款50元(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

       2.开车时使用手机扣3分,罚款100元;

       3、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直接扣9分并按最高限额处罚;(之前扣了12分)

       4.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牌架扣6分,罚款200元;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9分;(之前6分)

       6.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上停车将被扣12分;(之前扣6分)

       7.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连续超过4小时不停车休息或者不足20分钟的,扣9分(此前为12分);

       8.酒后驾驶、醉驾,违法记分上会记12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七条 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9分、6分、3分、1分。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七)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九)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超速罚款扣分2023最新规定

       从2022年4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交规,新交规里面优化了,调整了关于记分的分值,降低了一部分交通违法记分的分值,同时删除了一些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那么4月1日

驾驶证

扣分新规到底是怎样的呢?

4月1日驾驶证扣分新规:

1、扣12分的情况,饮

酒驾

驶机动车辆;驾驶车辆导致他人轻伤或死亡,事故后逃逸,没有构成犯罪的情况;使用伪造、变造的车牌号、驾驶证或行驶证的情况。驾驶校车或客运汽车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以上或驾驶其他载客车辆超过核定人数100%的情况;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道路上有

逆行

或倒车的情况。

2、扣9分的情况,驾驶7座以上的载客车辆超过核定载客人数50%,但不到100%的情况;驾驶校车或中型的载客或载货车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之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情况;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路上面违规停车;未按规定

悬挂

车牌号或故意遮挡车牌号;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连续驾驶中型的载客货车或危险物品车辆超过4个小时没有停车休息或停车时间少于20分钟的情况。

3、扣6分的情况,驾驶校车,客运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货架时,其他载客车辆超过核定人数50%未达100%的情况;驾驶载货车辆,货物重量超过允许总质量的50%以上;驾驶装有危险物品的车辆未按指定时间和路线、速度行驶的情况;不按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行;被暂扣

驾照

期间驾驶车辆;出现交通事故导致他人轻微伤或财产损失事故后逃逸,没有构成犯罪的。

4、扣3分的情况,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没有按规定行驶车辆;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的;驾驶车辆过程中拨打或接听电话;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牌号的;道路上车辆发生事故,没有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警告标志的;高速路上低速行驶的。

5、扣1分的情况,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反禁止标志的;驾驶的载货车辆长度、宽度、高度超规定的;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擅自变更已经登记的车辆结构的;在道路上行驶没有进安全带的;骑摩托车不带头盔的。

       2023年全新的交规关于超速扣分标准: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记12分。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记9分。

       3、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记6分。

       4、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记6分。

       5、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记3分。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记3分。

       7、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记1分。

       高速公路超速扣分规定: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仅给予警告,不进行扣分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扣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扣6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扣12分。

       综上所述,超速行驶是指驾驶员在驾车行驶中,以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速度进行行驶的行为。例如我国高速公路的汽车行驶速度最快不超过120km/h。有限速路交通标志或限速面标志时,应严格按照标志规定的速度行驶。超过该路段限定速度行驶就是超速行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好了,今天关于“交通新规2023年扣分新规定全文”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交通新规2023年扣分新规定全文”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